点击量:4619 发布时间:2020-10-05
什么什么?
你们还不知道啥是市场采购?
赶快跟着发布君一起了解一下
“市场采购贸易”吧~
市场采购贸易
相关解读
根据《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221号),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全(简)称“市场采购”。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
I. 免增值税 — 免征不退。
①解决市场商户“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
②为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新增阳光通道。
II. 通关便利 — 简化申报。
①实行简化申报,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
②其余商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章”为单位进行归并,每“章”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货值、数量等也相应归并。
III. 收汇灵活 — 允许多主体收汇。
①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
②允许出口外贸公司、市场供货商、境外采购商、采购中介等贸易主体开立外币结算账户,并根据贸易背景进行收汇结汇。
海关业务
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根据《关于修订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及其监管方式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221号)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其代理出口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需在采购地实施检验检疫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建立合格供方、商品质量检查验收、商品溯源等管理制度,提供经营场所、仓储场所等相关信息,并在出口申报前向采购地海关提出检验检疫申请。
3.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出口市场在生产、加工、存放过程等方面有监管或官方证书要求的农产品、食品、化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双边协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