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3976 发布时间:2020-10-05
外资研发中心一般是指外国投资者依法设立的,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研发内容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等方面。外资研发中心的形式可以是外国投资者以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也可以是设在外商投资企业内部的非独立法人的独立研发部门。
经核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可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具体为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并符合科技创新进口免税清单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