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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是否可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点击量:3362
发布时间:2020-07-31
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具有下列情形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三)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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